目的:因應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暨教師聘任及升等評審辦法修正,藉由說明會宣導修正重點,併請各教學單位配合修正所屬相關規定。
時間:111年12月16日(五)上午10時。
地點:行政大樓3樓第一會議室。
對象:各院、系所、教學單位辦理教師業務之行政同仁,各院院秘務必參加。
主講人:人事室古主任明哲。
具公務員身分參加者,依實際訓練時間,核予終身學習時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