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為大學兼任助理定位及權益保乙事,已研擬「大專校院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(草案)」。此原則所稱學生兼任助理,包括:兼任研究助理、兼任教學助理、兼任研究計畫臨時工。
為達溝通之目的,並廣泛蒐集學生意見,研發處將召開說明會,時間、地點如下,敬請同學踴躍參加。
時間:103年5月22日(星期四),下午2點
地點:人文學院國際會議廳
附件1:大專校院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(草案)
附件2:「就學生擔任兼任助理意見調查表─學生意見」(本表請學生填寫後,於5月26日(一)下班前逕擲研發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