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暨南國際大學100年度
『公務員品德、操守、法治觀念』訓練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教育部100年9月13日臺人(二)字第1000161011號函轉監察院秘書長100年9月2日秘台綜字第1001130443號函辦理。
二、目的:為使本校公務員執行職務,恪守廉潔自持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之規範,以提升本校之清廉形象,
三、承辦單位:本校人事室。
四、參加對象:
(一)本校編制內公務人員、約用人員。
(二)駐衛警、技工工友及計畫助理。
五、實施方式:邀請監察院許副秘書長海泉蒞校專題演講
六、訓練時間:本(100)年10月27日(星期四)下午14時至16時
七、活動地點:本校人文學院國際會議廳
八、訓練課程配當表:
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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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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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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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請講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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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年10月27日
(星期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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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40~1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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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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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察院許副秘書長海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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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~15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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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公務員品德、操守、法治觀念」演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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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20~15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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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息(茶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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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40~1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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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座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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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察院許副秘書長海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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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報名原則及方式:自即日起至10月26日(星期三)上午12時止。
(一)編制內職員、約用行政人員請務必參加,無法參加者,請說明原因並經主管核章後送人事室登錄(附表),並請於本(100)年度自行於e等公務園等學習相關數位課程;駐衛警、技工、工友、計畫助理請以不影響業務狀況,經主管同意後參加。
(三)參加同仁給與公務人員終身學習2小時認證時數。
十、經費來源:本訓練計畫所需經費由人事室控管之進修補助、基本業務費等預算項下支應。
十一、本計畫陳奉校長核可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得修正補充之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100年度
「公務員品德、操守、法治觀念」訓練
未克出席申請書
本校謹訂於100年10月27日下午14時至16時,辦理「公務員品德、操守、法治觀念」研習訓練,請編制內行政人員及約用人員務必參加。
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,各公務機關人員執行職務,必須恪守廉潔自持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之規範,以提升政府之清廉形象。如無法參加者,請說明原因並經主管核章後送人事室登錄。
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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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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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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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克參加原因
(請說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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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已奉機關薦送參加教育部或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舉辦之「公務員品德、操守、法治觀念研習班」。
參訓日期:
參訓地點:
□ 其他無法參加原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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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主管核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