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說明 |
各位同仁及師長好~
因勞動檢查機構來電告知(因公務之故),本課程需修改至114年3月12日(三)同時段(09:30-11:30)辦理,再請您修正與會時段,感謝您~
本講習參與對象:
(一)執行本校財務、勞務或工程採購(含施工、安裝、儀器/設備維修或保養等作
業)之各教學及行政單位承辦同仁。
(二)承攬本校下列業務之廠商及作業人員:
1、財物採購(施工、安裝、儀器/設備維修保養及搬舉重物等作業)。
2、勞務採購(受本校指揮監督之人力外包)。
3、營建或修繕工程採購之工程協力廠商施作及管理人員。
本課程係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、27條及本校承攬作業事前告知工作環境與危害因素管理要點,校內各單位交付承攬時,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、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。
為協助本校各單位於承攬作業前完成法定工作,本中心特舉辦本次教育訓練課程,並邀請勞動檢查機構蒞校指導;此次教育訓練課程,有助於各承辦單位於承攬工作前,執行法令規範之工作,於事件發生時釐清,已備應有之管理責任。
本校同仁完成上述課程者,將扺充工作者一般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(3年3小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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